启拟征告﹝2024﹞089号地块征地事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1)决策事项责任单位
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为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本项目确定的稳评机构为启东玮杰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2)决策事项基本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惠萍镇庙港村原庙港村7、8组、庙港村原南惠阳村15、16、17、18组范围内。土地征收面积为49748平方米(74.62亩)。
二、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启拟征告﹝2024﹞089号地块征地事项由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委托启东玮杰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开展稳评工作。根据《政府投资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中央、省关于建立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倪新艳
电 话:13962829657
启东玮杰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人:龚天宇
电 话:15250614691
邮 箱:gongtianyuok@126.com
通讯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幸福二村15号106室
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